近日,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94)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卢志勇、李宇光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2025年8月8日续签了该协议。
李政、卢志勇、李宇光曾于2024年8月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于签订日后满12个月时终止。此次续签的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2026年8月7日终止。
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内容
1
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时,应对提案或表决事项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作出一致行动决议并按此行使权利。各方一致同意共同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出议案、进行投票,或委托一方投票。意见不统一时,先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则按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范围内表决,各方执行半数(协议各方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的51%以上,不含51%本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并严格按协商立场投票。
2
公司面临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控股权影响控制权时,协议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维护公司稳定和持续发展。未经全体一致行动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采取单方行动。
3
协议各方同意遵守约定,违背约定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4
因违反约定发生争议时,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5
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一致行动期限为签署协议之日起一年,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公司表示,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政、卢志勇、李宇光。此次续签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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